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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签证的办理

2016-09-16 11:38:3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一、什么涉外婚姻签证

涉外婚姻签证,您的配偶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或新西兰的公民或永久居民,您准备将要申请签证前往这些国家旅行或生活,而申请的相关签证。

《关于中国人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结婚审查手续函》中指出:“一、凡临时来华的外国人,不论外交官、领事官、公务人员、一般工作人员、专家、留学生等,只要在中国要求同中国人结婚,即应遵守我国婚姻法,男女双方亲自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二、为了便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令临时来华的外国当事人提交由其国家有关机关为他出具的没有结婚配偶的证明文件,并按通常手续办理公证及认证(同我国互免公证认证的国家除外);或者由外国当事人申请其驻在我国的使馆出具证明他没有结婚配偶的证明函件,这种证明函件,不必办理公证认证,否则,不能给予登记。

但是如果象你所说的情况属实的话,那么女方也就是外方不具备合法的身份,那么事实上他们也不具备合法登记结婚的条件,不光如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2003/12/01 )的第四十条规定:

对非法入出中国国境的外国人,可以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处3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也可以并处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签证?

如果在中国办理,要有身份证,户口本,如对方是美国人,那么对方要有美国方面的婚姻状态证明,证明是未婚人士,双方履行婚姻法规定的条例,到你驻地的涉外婚姻登记处登记,待审批合格发给结婚登记证书,结婚手续就算完成了。如果在美国,按照美国法律登记。

签证申请,在美国领事馆要一份相应的家庭团聚签证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和申请要求的各种证明文件(复印材料)递交,等待领事馆要求补充材料和约见,最后就是获签或者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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