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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2020-01-17 12:45:09 来源:http://www.chinalawyeryn.com 作者:admin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为离婚诉讼。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需要离婚,或者另一方需要离婚,则不可以适用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需要提供法院起诉离婚,具体如下进行处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所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原告提起离婚之诉的限制条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益的行为;在程序上不能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只能先变更监护关系,然后由监护人提起离婚诉讼,这是程序上的要求。当然,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需要离婚,也需要变更监护关系,将监护关系变更为对与丧失行为能力一方的关系密切的亲属后,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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