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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资信调查的对象是什么

2016-10-04 23:01:1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1、资信调查有什么意义?

资信调查是企业信用管理的基础。通过资信调查,企业能够及时、系统、客观地了解和掌握目标企业的资信状况,在选择合作伙伴、确定结算方式或处理纠纷等决策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2、根据律师工作的实践,资信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即被调查对象的民事主体资格、法律地位和行为能力。

如果是经济组织,应当包括是否具备法人资格,企业的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无限责任公司,是否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如果是自然人则应当查明:

A、出生日期;

B、身份证件、签发日期;

C、户籍所在地;

D、居住地;

E、家庭基本 情况;

F、毕业处所;

G、工作处所;

H、有无犯罪记录;

I、个人信誉情况;

J、有关职能部门评价。

(2)对方当事人的资本状况。

包括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本总额、实有资本总额及其对外债权债务、经济效益情况、生产能力和技术设备力量等内容。企业的实有资本的数额是非常重要的,律师应在资信调查时予以查清。对外债权债务,是表明企业资本状况的一个重要因素。了解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 不仅看 其注册资本、实有资本,同时还要看其债权债务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财务实际状况、企业对外债权情况;企业对外债务情况;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其他财务数据有 时还表现为诉讼形式,律师在进行资信调查时,查清对方当事人有无诉讼在身,是查清其债权债务的一个有效方法。

(3)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情况。包括其 经营范围和方法以及生产经营状况等内容。

调查对方当事人的合法经营项目、经营活动的方式,以确定其商业性质。企业经营实际现状,企业实际办公状况,企业机构设备情况,企业经营状态。资产实地追踪,固定资 产现状的全方位追踪调查,提供所在地点,资产具体数额,产权所有并辅图片资料。深度背景分析,主营范围,主要货源,主要市场,供销渠道。

生产经营状况的调查,包括调查对方当事人的开工状况、经济效益状况以及产品市场状况。特别要注意,是否有开工不足、经济效益逐步下降、产品不适销对路、没有市场等情况。

(4)对方当事人的商业信誉情况。

主要包括其生产的产品质量,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往的履约率,服务质量情况,产品的声誉情况、产品的销售服务情况,实际信用状况,合作伙伴评价,业内人士评价,主管部门评价,重大不良记录等。

(5)对方当事人财产担保情况。

主要应调查该企业是否对其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已经设定了抵押担保;是否为其他企业设立了保证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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