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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部级单位法律顾问实施办法出台 重大执法决定行为纳入合法性审查

2016-10-20 17:59:28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

法制网北京10月20日讯 记者王开广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基金委”)正式通过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将基金委的重大决策行为、规范性文件制定行为、重大执法决定行为等均纳入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范围,以确保基金委在有关项目资助管理方面的立法、决策与执法行为的合法性。

据介绍,这是在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直属单位系统中出台的首个有关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办法,标志着科学基金法治化管理进入新阶段,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基金委将正式聘请专家、学者、律师作为外部法律顾问,与内部法制机构一起,发挥优势互补的合力,推进科学基金法治化管理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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