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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狗被判入狱 刑期内学法律申请伤情鉴定成被害人

2017-05-19 18:07:44 来源:正义网 作者:admin

正义网连云港5月19日电(通讯员 王婉秋)案件的起因要追溯到两年前,张某因怀疑自己被王某“点炮”(看谁不爽揍谁,有找茬的意思,泛指打架时第一个冲上去的叫点炮的。)为报复王某至王某住处“缴获”气枪一把欲向公安机关举报,顺便将王某住处的一条阿拉斯加雪橇犬牵走。当晚,王某便伙同他人持械到张某住处将张某砍伤。

因气枪必须达到两支以上,公安机关才能对王某刑事立案,故无法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但因张某牵走的阿拉斯加雪橇犬经鉴定价值4500元,张某顺手偷狗的行为反而构成了盗窃罪,故海州区法院依法对张某作出有期徒刑六个月的刑事判决。

刑满释放的张某心有不甘,这次学会了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服刑期间申请了伤情鉴定,经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王某伙同他人持械至张某住处索要狗和枪并将张某砍伤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且张某向公安机关明确表示要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近日,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并依法提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经审查,海州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至此,一场荒唐的“互相伤害”的闹剧在张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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