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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3家中介机构处罚案新时代证券君信律师及立信所被重罚

2017-06-24 11:15:12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

法制网北京6月23日讯 记者周芬棉 证监会今日通报了5宗行政处罚案,其中有3宗涉及中介机构。另有2宗涉及信披违法违规。

在这些机构中,第一是新时代证券违规。据通报,新时代证券作为登云股份IPO的保荐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登云股份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未发现相关公司与登云股份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发现登云股份存在未有效执行资金内控制度、对外违规借款等不规范运行情形;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决定责令新时代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676.96万元,并处以1676.96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程天雄、王玮、郭纪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罚款。

第二家中介机构是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君信所作为登云股份IPO的法律服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登云股份潜在的重大债权债务法律风险;未发现相关公司与登云股份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责令君信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95万元,并处以195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高向阳、陈志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第三家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所作为浙江步森服饰股份公司与广西康华农业股份公司(简称康华农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虚构核实函证对象收件地址的审计程序,未能发现康华农业销售收入、应收账款造假的事实;未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未能发现康华农业的银行存款造假的事实;虚构与康华农业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的审计程序;出具的康华农业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月至4月即三年又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没收立信所业务收入45万元,并处以45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云成、肖常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万元罚款。

另外,证监会今天还通报2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分别是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简称IPO)的申请文件以及登云股份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证监会决定对登云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警告和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欧洪先、潘炜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另1宗是天津枫盛阳医疗器械技术公司(简称枫盛阳)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其对外提供担保事项、资金占用事项。天津证监局决定对枫盛阳及相关直接负责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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