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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注册、使用的域名是否构成侵权如何判断

2014-03-28 23:38:4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法律咨询:他人注册、使用的域名是否构成侵权如何判断

昆明律师回答:

在司法实践中,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法院一般会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一)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权利来源)

(二)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与商标相同或者相似)

(三)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无正当理由)

(四)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具有恶意)

有关法律知识: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中有关规定的内容

第五条 任何机构或个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域名与该机构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的,均可以向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

争议解决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按照程序规则的规定组成专家组,并由专家组根据本办法及程序规则,遵循”独立、中立、便捷”的原则,在专家组成立之日起14日内对争议做出裁决。

第六条 域名争议解决程序使用的语言为中文,但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另有约定,或者专家组决定采用其他语言的除外。

第七条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应当对各自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当得到支持:

(一)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二)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三)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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