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9-04-10 17:50:5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作者:admin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税委会〔2019〕17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进境物品进口税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1、2的税率分别调降为13%、20%。
二、将税目1“药品”注释修改为“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按照货物税率征税”。
三、上述调整自2019年4月9日起实施。
调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见附件。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附件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pdf
http://gs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904/P020190408429571771444.pdf
本文由昆明律师提供,需要、请律师、、,免费律师咨询,律师在线咨询,就上云南(http://www.chinalawyeryn.com),资深律师提供咨询确保需要法律服务的人都有所获,知名律师不断努力让本网成为云南最优秀、最权威、最全面的律师网站,确保你在本网站找对律师、打赢官司。
本网中文网址:http://法律咨询.cc
http://律师咨询.cn
http://打官司.cn
欢迎需要法律咨询、律师咨询、找律师、打官司的朋友访问。
律师姓名检索: |
律师事务所检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