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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前需清点哪些房屋资质

2014-03-11 23:04:1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较多,操作虽然相对于房屋买卖简单,但租赁房屋也需要注意相关问题。

房屋设备。租客在看房时可以仔细注意一下房屋内的设备。例如一些家电,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完好程度。有些房屋内虽然家电配备齐全,但是承租后才发现,电视画面不清楚,空调、冰箱制冷效果差等情况。虽然通知房东进行维修可以解决问题,但是给租客的生活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要求中介公司清点所需的租赁房屋中家具后填写家具清单,并于交房时一一进行清点检查。

房东状况。承租他人房屋时,租客可以从中介或直接从房东方面了解一些房东的个人情况。如:房东为何不在此居住;房东买该房屋时是否属于投资性质;房东在外是否有法律经济纠纷。若了解到该房地产是由于某些质量问题房东才搬离该房屋,租客则不宜承租该房屋。若该房东购买该房地产属于投资性质,那么租客可能遭遇租赁期间房东将该房地产出售他人。虽然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新的买受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但房东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将给租客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租客出于安定因素,或准备将租来的房屋进行装修以便长期居住的,则租这种房屋时应当予以慎重考虑。若房东有经济纠纷的,虽然平日里相安无事,但节假日时常常会有债主上门催债,对于租客而言实在不是个良好的选择。

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人应当审查房东的主体资格。若为产权人的,租客应当查看房东出具的房地产权证及身份证件。若为转租的,则租客应当查看转租人(俗称:“二房东”)出示上手租赁合同以及要求提供房地产权证。上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转租人在租赁期间有转租权。前段时间曾经有新闻报道称,有人使用假的产证以及身份证骗取租客的租赁保证金以及租金。为防止这样的情况发生,可以在签署租赁合同之前要求中介公司前往该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调取该房屋的产权信息以确认真正的产权人。

租赁合同中应当对以下几点问题加以明确。房屋地址、租赁期限、租金金额及支付方式、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水、电、煤、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资金等的费用承担、房屋内设备损坏房东的维修义务、违约条款等。一般的房屋租赁合同都会对租赁保证金进行约定,要注意的是,租赁保证金只能依据双方的约定进行抵扣相关的费用。如果在租赁合同里面没有对违约情况进行约定,即使一方提前退租的话,房东也不可以随意没收房客的租赁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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