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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程中财产转移和财产分割总结

2014-02-12 18:45:2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两部分,离婚时,个人财产归个人,而夫妻共同财产则要进行分割。有的当事人为了把财产据为己有,想办法把共同财产事先转移,以达到让对方少分甚至不分的目的。更有甚者还要把对方的财产也转移隐藏。这都会给另一方造成很大的伤害。

记者从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财产转移在今年的离婚案中约占35%,有增加之势。律师说:”这类现象虽然比较普遍,但起诉方由于事前无戒备,事后又难取证,故不易赢得官司。所以防止财产转移,关键就在一个”防”字,也就是要事先做好准备,处处提防。”

1.首先要明确夫妻对财产处理法律权限。根据法律规定,若无特别约定,个人财产未经协商只能由个人处理,而共同财产的处理须经双方同意。明白了这一点,夫妻任何一方都可理直气壮地按规定处理财产,而不必考虑怕影响情感等因素。

一旦发生夫妻关系将要破裂的情况,为防止一方单方面处置财产,夫妻双方最好不要像人们平时所做的那样把财权交给一个人。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特别是对一方以孝敬父母、捐赠等名义将财产转移的情况,决不可掉以轻心。

2.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婚前协议。这是比较可行的办法。夫妻双方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为了使协议书具有更大的法律稳定性,可以进行公证或者是律师见证。婚前财产公证可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法院也能及时审理,不会出现举证不 足或无法查实的后果。

3.进行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在离婚诉讼时也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诉讼保全,或者在离婚诉讼前,先向法院申请财产诉讼保全。

4.“先下手为强”。这也是一种办法,即把相关的证件甚至实物先拿到手。

据熊立民律师介绍,在他接触的案例中,有些当事人在防范财产转移问题上有自己一套。比如购置高档物品后登记造册、复写购物票据等。有人还对家庭大宗财产拍照、列表,并有意识地寻找证人;有的在离婚诉讼时也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诉讼保全。熊律师指出,这些方法可供借鉴,但要根本杜绝财产转移,关键是当事人要 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离婚的理财之道

现在家庭收入已不单单是工资条上的数字了,像股权、经营权以及知识产权 中财产性收益,在不少家庭已不鲜见。婚姻家庭领域里的财产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离婚案件中的财产纠纷越来越复杂,财产种类、财产争执标的额和过去不可同日而语,在有的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数额达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当夫妻感情破裂时,对财产的争执往往寸金不让。”感情没了,后面的事就冷酷得像一场阴谋”,其实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如何正确处理离婚案件中的财产纠纷,涉及到一些财产收益的法律确定,和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离婚中一些最严重的财务失策往往也是最常见的问题,究其根源,几乎都要怪规划不周。而且在充满怨恨的氛围中决定财产归属,很可能会造成难以想象的经济后果。其实,离婚也有许多理财之道。

1.搞清楚要房子的代价。

所有财产一人一半吗?划分财产经常会引发激烈的争吵,夫妻双方争着要确保自己得到公平的一份。不过,公平不总意味着平分财产。

由于房地产一般在夫妻净资产中占最大比例,收入较少的配偶一方常常会极力争取得到房子—但房子是非流动资产,而且维护起来费用很高。对那些平时对家庭理财并不关心的配偶来说,要房子是特别危险的选择。

在不少情形下,最理智的选择是卖掉房子后双方分钱,但已经饱受离婚痛苦的配偶一般不

愿再卖掉房子,尤其在有孩子的情况下。在你准备斗争到底拿到房子时,要考虑一下每月还住房贷款、交税、水电气费和维护费用等成本?如果你放弃其他资产以换取房子,一定要确保自己能够负担其维护费用。”

考虑一下自己离婚后的经济状况以及你离婚得到的财产是否足以支撑这个家。支付每月的各种账单是否会让你头痛不已?更糟的情况是,得到房子是否意味着牺牲了其他财产的分配?在开始离婚谈判前考虑这些成本支出将使你避免在离婚后遇到一些经济问题。

2.为即将分手的配偶买人寿保险

“如果离婚那天你丈夫被车撞了怎么办?如果丈夫没有买人寿保险,那你就惨了。”

做好最坏的准备。如果没有细致的规划,最友好的离婚都可能导致经济上的灾难。理财师建议接受抚养费和子女生活费的一方为前配偶购买一份人寿保单,保险金额应足以支付赡养费和未来可预计的支出,如大学教育等。如果提供抚养费和生活费的配偶死亡,其人寿保险赔偿金将为孩子和你的生活提供保障。

为什么要你买,而不是由前配偶自己来买?因为如果你是保单所有者,你可以指定受益人—也就是你自己,你还可以确保保费如期支付,使保单不至于失效。

最好在离婚前就办妥保险的事情,这样就不会临时犯难。如果你的配偶不符合购买寿险的资格,财产分割协议应规定拨出一部分钱作为应急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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