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财产分配的问题
2014-04-25 15:18:44 来源:www.chinalawyeryn.com 作者:admin网友提问:
我姨父三年前得病去世了,留下一处房子是姨父的名字,现在老姨想把产权的名字过户到自己的名下,但是有一个问题是,一年前老姨找了一个后老半,没有登记结婚,我妹妹(也就是老姨的女儿)觉得虽然她们没登记结婚,但是生活在一起是事实,以后要是有什么问题是不是后老半有权分到姨父先前留下来的房子,该怎么做,让这个房子的唯一继续人是我妹妹,谢谢?
昆明律师回答:
为保障你阿姨的权益,我并不建议直接过户到你妹妹名下。这处房产是你阿姨和姨夫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二分之一是姨夫的遗产。如没有遗嘱,这二分之一遗产由你阿姨和女儿和姨夫的父母(如还健在),共同继承。如其父母已过世,则这套房产的应当是你阿姨占四分之三,女儿占四分之一。
你阿姨和后老伴没有登记就不是合法婚姻,后老伴是不能以配偶的身份取得继承权的,但如果长期共同生活,相互形成扶养关系,可以继承部分财产。
建议阿姨和女儿协商,房产证写阿姨或是阿姨和女儿共同的名字,同时,阿姨立下遗嘱,百年后,该房产由其女儿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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