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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申请撤销无效婚姻

2014-05-23 17:15:2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男女双方网恋相识2年,之前从未见过面,见面后即瞒着双方家人办理了结婚手续。结婚手续办理后双方从未在一起生活过1天,3个月后双方认为不适合,可否办理撤销无效婚姻??

昆明律师解答:这不是无效婚姻,是有效婚姻,只能离婚,可以协议,协议不成可以起诉。婚姻不是儿戏,应当慎重,结婚不仅需要有爱,更需要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以及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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