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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的财产如何处理

2014-05-23 17:18:1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无效婚姻的财产应该如何处理?

昆明律师解答: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作出了具体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按照法律规定:你的婚姻被宣告无效后,在同居期间你与伴侣所得的财产,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归一方所有的外,应当按照共同共有进行处理,可先行协商处理,但在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判决时要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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