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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的申请书

2014-06-08 09:52:2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该手续的,当事人必须要携带的材料有:

(1)本人的身份证、;

(2) 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做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的判决书。

撤销婚姻申请书

本人因受_________胁迫,于_日在_______登记结婚,该结婚违背本人意愿,现申请撤销婚姻。本人与_______情况如下:

姓 名

性 别 男 女

出生日期

常住户口所在地

民 族

国 籍

文化程度

职业

现住址

身份证件号

结婚证字号

联系方式: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月___日

撤销本人的婚姻,不涉及、财产及债务问题。特此声明。

声明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

______________ ___

监誓人:______________ ___月___日

撤销婚姻申请书注意事项

撤销婚姻的申请,必须要在婚后一年之内,由被胁迫一方主动提出。之所以要规定这样一个时间限制,是为了尽量维持的稳定性。如果婚姻登记已经过了一年,受胁迫一方只能提起普通的离婚诉讼。也就是说,缔结时间只要超过一年,在法律上就会被视为完全合法的婚姻。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条;《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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