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云南昆明律师网

注册 | 登录

再婚后夫妻关系的处理

2013-02-23 16:55:10 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云南昆明律师

1不要将现配偶与原配偶相比较

再婚夫妻之间经常会产生一种把现配偶与原配偶进行对比的心理。因为男女双方有时可能在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但在感情上对原配偶还不些藉断丝连。而且在建立了新家庭后,免不了还会碰到前一个配偶。狭路相逢也罢,邂逅相遇也罢,彼此如何对待,新的伴侣对此持什么态度,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再婚夫妻之间刚建立起来的感情就有可能受到伤害。

既然再婚了,就要面对现实,忘却过去,更不要经常地在心理上与原配偶相比。人各有优缺点,现配偶肯定有不如原配偶的地方,同样,原配偶也有不如现配偶的地方。家庭里难免锅碗相碰,产生一些龉龃,一旦有不尽人意的事情发生,如果总是以现配偶的短处来比原配偶的长处,那就会在思想上钻牛角尖,越比越不是滋味,越比越伤感情。如果再把“你就是不如她”之类的话当面公开地说出来,那就会对现配偶刺激更大,伤害也更深。实践证明,这种心理对比,确实是不利于巩固婚姻关系的。

2在对待双方的孩子上要做到一视同仁

再婚夫妻所遇到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怎样正确对待对方原来的孩子。孩子和他亲生的母亲或父亲的关系是先天的,再婚以后,出现了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一来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不熟悉,二来受“天下最狠后娘心”的传统观念和影响,夫妻之间可能会多疑,互相认为对方“偏心”。同时,在这种复杂的家庭关系中,双方原有的子女可能发生矛盾,子女和继父或继母之间也可能发生矛盾。这些矛盾如处理不妥,都有可能加深和激化再婚夫妻之间的矛盾,使新组成的家庭再次出现裂痕。据有关资料表明,再婚夫妻的离婚率要比初婚夫妻高四十倍。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孩子问题难以处理妥当。

3在财产问题上不能太小心眼

再婚夫妻双方都有一些过去家庭生活所留下的财物。不但各人的财产或债务各不相同,而且包括双方对钱财的态度以及理财方法也不同。女方再婚,她会对还要在经济上负担他与前妻的子女而感到不快,尽管她的前夫也是对她原有的子女负担经济责任的。同时,再婚夫妻双方往往不太愿意把过去的经济情况,包括储蓄和财物向对方全部公开,有时会留下不少私房钱,一则认为这完全是自己的,和对方无干;二则想多留点给自己原来的子女;三则对这重新缔结的婚姻信任度还不高,不愿意全部财产都混到一块,以防日后婚姻失调时分不清楚。但是,既然结成夫妻,彼此不是又一次不幸婚姻的循环吗?

5要学会从过去的婚姻教训中总结经验

婚姻关系的破裂总是人生的一大不幸。现在虽然再婚了,还要痛定思痛,多反思过去的缺点和不足之处,并注意在新的婚姻关系中加以改正。不要认为过去离婚全是对方的错,而自己是百分之百的正确,完全是“受害者”。如果这样想,那么今后的婚姻关系很可能还是处理不好。有些再婚夫妻再次离婚,往往是由于过去导致离婚的劣恨性后来并未消除。如一个丈夫因为搞“大男子主义”,打骂虐待妻子而导致离婚;一个妻子因为生活作风不严谨而导致婚姻破裂,再婚后如果恶习不改,又怎么能和他人白头偕老呢?

云南律师,昆明律师,找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律师咨询,委托云南|昆明资深律师,重大案律师,知名律师维权,需要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律师,就上云南昆明律师网
滇ICP备12000640号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0505号 版权所有:易德祥律师 返回首页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