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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做祖孙关系鉴定

2014-02-23 12:22:5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法律咨询:怎样做祖孙关系鉴定

昆明律师回答:

用于判断(外)祖父母与(外)孙(女)之间的血缘关系的可能性,当两位祖父母同时参与鉴定,而祖孙关系为”否定”时,否定率可达到百分之百。当只有一位参与鉴定时,此类鉴定的结论为可能性大于99%或小于1%。

利用假设父亲的父母之DNA检体,重新建构假设父亲的DNA图谱,并且利用此图谱与孩子比对,找出亲子关系。当两位祖父母同时参与鉴定,而祖孙关系为否定时,否定率为百分之百。当结果为“不否定”时,我们会给您两组代表可能性的指数,(一组是祖父与孙子的比较,另一组是祖母与孙子的比较)。与手足鉴定相似,这两组指数以1 为基准,指数越大于1,代表两者有血缘关系的可能性越高。指数如果低于1,两者则偏向于无血缘关系。如果祖父母只有一位参与鉴定时,我们则为您提供其中的一组指数,并以这组数字来评断可能性的高低。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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