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重婚罪是自诉案还是公诉案
2014-02-15 16:14:1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法律咨询:有人说是自诉罪.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有又规定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重婚案也可以自诉。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好像不准确吧?自诉就是不告不理呀.难道人民检察院对重婚没有追诉权吗??
昆明律师解答:重婚案件就其本质而言应属于公诉范畴。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因此,重婚案可由被害人提出自诉,也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同时,重婚罪,如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对重婚罪的起诉,不是行驶所谓的“追诉权”。
法律规定,危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以及侵犯社会公益的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进行追诉,而侵犯公民个人合法权益、情节简单轻微的犯罪案件的追诉权则由被害人行使。
还有例子就是自诉人可能只起诉一方,那么根据不告不理的原则,是不是姑息另一方呢?情节严重的话,当然不可能了,人民法院应该可以劝说其改变请求事项,否则可驳回其自诉并建议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相关法律知识:
重婚罪的认定主要有以下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的;
3.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 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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