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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2014-02-02 23:45:0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法律咨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云南律师回答: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主要是指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范围、提供分包劳务内容。(3)分包工作期限。(4)质量标准。其中,有些特殊的约定项目,如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5)关于工程承包人义务主要是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劳务分包人义务主要为: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6)劳务报酬计算主要有三种方式,即固定劳务报酬、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按确认的工时计算及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7)禁止转包或再分包,即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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