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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结算审计

2014-04-01 23:13:57 来源:www.chinalawyeryn.com 作者:admin

工程分包结算审计是总承包企业分包管理的最后一道关口,对于保障总承包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工程施工成本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分包结算审计主要是对各类资料的审计,审计人员应仔细阅读工程分包合同,厘清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以图纸、技术联系单、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等技术资料为基础,重点审查结算依据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

结算工程量的审计。获取图纸以及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规定方法和程序对分包工程细目进行逐项计算、汇总,然后与分包结算工程量进行比对,审核其是否存在差异。以经过计算审核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与项目部提供的合同内工程量进行对比,审核其完整性、准确性。对于实际完成工程量与合同清单量之间的差异,审计人员应获取技术联系单、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等各类技术资料,审核其完整性,确认各种签字手续、程序是否完备,是否与分包合同条款的约定相一致,是否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重要的变更项目还应进一步审查验收记录,必要时实地勘察变更部位,确定变更工程内容的真实性、变更工程量的准确性。审计人员还应重点审查工程量清单漏项、多余项等错误的调整以及设计变更减少项目工程量扣除的正确性。因为工程变更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时间长,而且可能存在分包合同条款签订不严谨等因素,因此,加强工程变更签证的审计监督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结算单价或总价的审计。审计人员应审查结算综合单价与分包合同约定是否一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综合单价的调整应参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原则确定,即: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分包人提出,经总承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分包人提出,经总承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审计人员可以依据上述原则审查综合单价调整依据是否充分,计算是否准确,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签订了补充协议。同时注意审查因清单多余项目或变更减少的项目,结算中是否扣除相应价款。对于分包合同中没有的、变更的项目,应审核其综合单价确定的合理性、计算的准确性。对于措施费等总价项目,应结合分包合同、施工方案等审查结算金额的合理性、准确性。

合同外计量的审计。本文所指合同外计量是指未纳入合同清单的、不属于工程变更的项目的计量,合同外计量是总承包企业效益流失的主要途径,也是加强项目管理的关键控制环节。审计人员应重点审查合同外计量项目的合理性,是否与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工作内容有重复,审查签证时间的及时性、签证手续的完整性,审核单价确定依据的合理性。

主要工程材料的审计。获取物资采购、供应计划资料并与会计记录相核对,审查材料费核销或转账的准确性,获取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信息资料,结合合同约定及预算价格,分析节超原因,对于材料节余比例超过一定范围的,应分析其真实性及是否存在工程质量隐患,对于超支比例超过一定范围的,结合预算价格与实际价格信息进行分析,审核其是否存在倒卖工程材料、套取资金等情况,重点审查确定材料节超处理结果的合理性。

分包往来账目的审计。获取有关会计账簿、凭证资料,审核工程款的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存在超拨款情况;审核各项往来款项是否及时、足额转账,分包营业税费是否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审核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扣留金额和支付时间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逐步推行工程分包跟踪审计,加大事前介入审计的力度,以及时发现工程分包招标、合同管理、施工期间以及结算等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着重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执行的有效性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进一步完善和整改,铲除腐败土壤,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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