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建筑业企业注册资金变更办事指南
2013-07-13 19:44:0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一、审批机关
韶关市建设局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4、《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5、《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
6、《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
三、申请条件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关于注册资金的规定。
四、申请材料目录
1、《广东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
2、向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的书面申请;
3、新的工商营业执照;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①窗口收件à②审核à③窗口发证
六、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受理地址
韶关市复兴路4号(鑫辉大厦)四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九、咨询电话及网址
窗口:0751—8877813 建管科:0751–88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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