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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伤不如撞死吗?

2014-03-14 16:11:2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因为撞伤人和撞死人之间巨大的赔偿差距,一些司机在撞伤人后选择再次将人撞死,铤而走险。但真的是撞伤不如撞死人吗?

撞伤不如撞死的理由之一: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较低。《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该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该司法解释,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一级伤残的伤残赔偿金同死亡赔偿金数额相同,除此之外还要赔偿残疾者长期的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可能达百万元之多。而致人死亡的赔偿金一般在十几万元、几十万元。正是由于两者存在的巨大差距,使一些司机铤而走险。

撞伤不如撞死的理由之二:

2002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是反过头来,让我们看看撞死人可能产生的后果:

在交通事故中,撞伤一人为一般交通事故,而撞死一人则是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事故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将人撞伤后二次将人撞死,或将受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受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则该行为的法律性质发生变化,即由过失犯罪转化为故意犯罪,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可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相对于经济赔偿来说,肇事者的自由乃至生命孰轻孰重,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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