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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应注意的问题

2016-11-26 11:51:5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1、注意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一般自治疗终结之日起算。对于两次治疗相隔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自首次治疗终结之日起算。

交通事故如果不涉及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2、起诉时注意申请才财产保全

由于诉讼过程耗时较长,肇事方可能在诉讼过程中将肇事车辆转移过户,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状况,受害者的权益难以保障,因此,在起诉的时候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保证判决能够得到更好的执行。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查封、扣押、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或者其他财产,被告车辆投保的,可申请法院查封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金。

3、申请先于执行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以在诉讼中申请先予执行。

4、选择管辖法院

被告住所地和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而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所以受害人应当向赔偿标准高的管辖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一审基本上是在基层人民法院,除非是涉及居住在国外或涉港、澳、台当事人较多的案件,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5、注意相关证据的保存

证据除需要交给法院一份外,还应当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准备相应的副本。立案时可以只提交主要的证据材料,但是在案件受理后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必须提交全部的证据材料。

证据是诉讼的关键。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尽快与律师取得联系,委托律师来代理索赔,可能你的索赔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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