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责任进行追究
2014-09-08 10:50:45 来源:http://www.chinalawyeryn.com/ 作者:admin(一)追究的原则
1、因果原则
有因果关系的才认定与追究,无因果关系的不认定与追究。
2、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不定罪。
3、公开、公正原则
执法的依据、程序事先公开公布,责任与违法行为相衡相当。
4、及时原则
追究应在法定的时效内进行。
(二)建设工程事故责任追究的依据
现行的法律法规主要有:《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刑法》等。对事故责任的追究,要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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