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云南昆明律师网

注册 | 登录

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

2014-05-31 11:12:0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1、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1)火灾、爆炸

(2)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冰凌、泥石流

(3)穿中运行物体坠落

2、保险财产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自有的供电、供水、供乞设备因保险条款所列灾害或事故遭受损害、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直接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2)在发生保险条例所列灾害或事故时,为了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3)发生保险事故时,为了减少保险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对保险财产采取施救、保护、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云南律师,昆明律师,找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律师咨询,委托云南|昆明资深律师,重大案律师,知名律师维权,需要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律师,就上云南昆明律师网
滇ICP备12000640号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0505号 版权所有:易德祥律师 返回首页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