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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附条件的提前释放

2014-02-01 22:24:3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假释的程序,是指罪犯获得假释,应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的步骤实施,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法律咨询:

您好,什么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

律师解答:

附条件的提前释放,是刑罚执行中的假释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在危害社会的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刑法执行制度。

附条件的提前释放,是指:一、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执行期间一贯表现好、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年老、身体有残疾(自伤自残除外),确已丧失作案能力;二、有特殊情况。是指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假释是刑法执行过程中的一种奖励制度,主要体现国家对经过一定期限服刑改造的罪犯在具备了法定条件时的宽大处理的人道主义政策,这项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激励罪犯,特别是长刑期罪犯积极向上、改恶从善,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成为自良其力的公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关法律知识:

假释的法定程序是: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1、罪犯评审鉴定表;2、罪犯奖惩表;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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