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云南昆明律师网

注册 | 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 云南昆明律师网 > 刑事辩护 > 追诉 > 正文

二十年后是否再逮捕

2014-02-17 22:53:4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

法律咨询:李XX杀了人,警方怀疑李XX,但证据不足无法逮捕我,经过20年之后仍未有足够证据证明李XX就是杀人凶手。那么根据法律追诉期是否就不能再逮捕李XX了。

律师解答:错。如果你杀了人,但是其他人不知道被害者死亡了,没有到公安机关报案,也就是说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侦查,那么过20年,就可以不追诉了。但是如果公安立案侦查了,但是一直没捉到凶手,即使过了20年,也可以追诉的。

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追诉期,是指公安机关还没有立案侦查。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刑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查院核准。

举个例子,如果你杀了人,但是其他人不知道被害者死亡了,没有到公安机关报案,也就是说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侦查,那么过20年,就可以不追诉了。但是如果公安立案侦查了,但是一直没捉到凶手,即使过了20年,也可以追诉的。

云南律师,昆明律师,找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律师咨询,委托云南|昆明资深律师,重大案律师,知名律师维权,需要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律师,就上云南昆明律师网
滇ICP备12000640号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0505号 版权所有:易德祥律师 返回首页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