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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追诉有什么重要意义

2014-02-17 22:56:1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法律咨询:刑罚追诉有哪些重要意义?

律师解答:刑罚作为最严厉的惩罚手段,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最后一道防护墙。其不仅对犯罪人有巨大的惩罚作用,而且对社会公众具有很强的威慑性,可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相关法律知识:

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行为的刑事追诉,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由其自由选择,还是发挥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力度?有学者提出,宜采取“告诉乃论”的自愿原则,理由是 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大都不直接侵害国家、社会的利益,对犯罪人是否发动刑罚权,由受害人决定,国家不予过多干预。如果受害人对他人的侵权行为不愿追究,国 家又何必干预呢?对此,笔者持不同的观点。

刑罚作为最严厉的惩罚手段,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最后一道防护墙。其不仅对犯罪人有巨大的惩罚作用,而且对社会公众具有很强的威慑性,可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 的。现阶段,我国处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高发期,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愈演愈烈之势。我国1997年刑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就是从刑事制裁的角度对商业秘 密犯罪行为进行规范,其立法目的在于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企业对高新技术的开发和投入,维护国家社会经济秩序,维持社会善良的商业道德标准,最 终实现社会公正。通过国家公诉程序来追诉犯罪,比当事人自诉更为有力、有效。从司法实践看,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行为的刑事制裁具有十分明显的效应作用。

由此可见,如何充分发挥刑法在保护商业秘密中应有的作用,弥补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追诉的缺陷,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笔者认为,应该采取被侵权人自 诉与公权力主动介入并重的模式。在现阶段,从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考虑,我国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追诉不应是被动的,而应更为主动。一方面,行 政机关在对侵犯商业秘密的侵权人进行行政处罚过程中,如果发现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审查,公安机关应 积极介入,该立案的应尽快予以立案。另一方面,法院在受理商业秘密民事侵权纠纷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如果发现侵权人给被侵权人造成严重损失,有可能构成犯 罪的,不仅应告知被侵权人可以自行提起刑事诉讼,而且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审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笔者建议在立法上对侵犯 商业秘密犯罪案件的移送作出明确的规定,使该类案件从民事审判移送到刑事审判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从而有效地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要鼓励社会公众举报侵 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行为的侦查力度,有力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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