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立案的刑事案的追诉期限
2014-03-31 18:49:56 来源:www.chinalawyeryn.com 作者:admin法律咨询:我表弟六年前在广州有一次打劫了一个人,当时只抢了600元。案发之后,那个被害人报警了,但是我表弟逃跑了。我听别人说,我表弟犯的抢夺罪只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我表弟只要在外躲藏三年以上就可以了,他再出现时公安是不会抓他的。今年,我表弟又回到了广州上班,但是他却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昆明律师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由于该案被害人已经报警,且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所以黄先生表弟的犯罪行为并不存在过追诉期限的问题。因此,在公安机关发现黄先生的表弟的行踪后,公安机关有权力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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