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自诉三方面需要完善的问题
2013-02-18 09:27:57 来源:云南昆明律师网 作者:admin-云南昆明律师其次,“两院三部一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轻微刑事案件” 范围规定“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所指范围甚广,涉及数十种罪行,操作起来难度较大,且有些案件如破坏军婚案经实践证明以自诉论甚不合理,争议颇大。
其次,“两院三部一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轻微刑事案件” 范围规定“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所指范围甚广,涉及数十种罪行,操作起来难度较大,且有些案件如破坏军婚案经实践证明以自诉论甚不合理,争议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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