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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够刑事案件吗

2013-02-20 12:14:49 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云南昆明律师

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我婶子非要占我家地,我家不同意,她带着两根三角带来我家,一根三角带没带钉子,一根带钉子,钉子是人为的订上去的,把我妈妈胳膊上打了伤口不下二十处,背部还有被打出的淤青,有3*4厘米大小,我哥哥胳膊也有钉子眼十来处,,如果没有我哥哥在场,我妈妈会很惨,请问这能判她入狱吗?

其行为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且致两人轻伤性质恶劣

构成刑事案件。

故意伤害罪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若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因为很多小案件它们懒的管),可以你可以自己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应当受理。(最好拍些照片保留证据)

自己提起诉讼要提供证据,所以要注意保留证据,但收集证据时不得违法。

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

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如果被告人是2人以上的,自诉人在自诉时需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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