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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立案遵循怎样的原则

2014-03-11 21:25:1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1、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对提起的自诉案件,只要符合上述要求,即具备基本的犯罪事实及基本的证据或证据线索,应予立案受理。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处以刑罚需经案件审理后作出裁判,不能以“构成犯罪,追究刑罚”为立案标准。

2、不重复司法介入原则。对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已立案处理,或尚未处理的,不应立案。

相关知识:

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是:

⑴必须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即自诉人的身份合格。

⑵有明确的被告,应向法院提供被告人姓名、性别、住址、工作单位等个人基本情况,使控诉有确定的对象,便于法院能及时传询被告应诉。

⑶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及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⑷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范围,并有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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