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谁来承担行政诉讼费用
2014-05-01 18:09:5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法律咨询:行政诉讼费用应由谁承担?
昆明律师解答: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4条规定:行政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对诉讼费用的承担作了具体规定。
关于诉讼费用承担的具体规定主要有:
(1)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判决一并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二审诉讼费用均应由被诉行政机关承担。
(2)人民法院判决部分维持或部分撤销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诉讼费用由原、被告双方按责任大小分担。
(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如果原告不撤诉或者人民法院不准许撤诉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什么是行政诉讼费用?
《行政诉讼法》第7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或支付的费用。征收诉讼费用,有利于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增强当事人的法制观念,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行政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和其他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是人民法院在受理行政案件时依据有关规定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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