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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证据种类和证明责任是什么

2014-02-20 22:49:2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警告、通报批评。警告、通报批评,是国家劳动行政监察机关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国家劳动政策,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劳动关系主体作出谴责和警诫的一种劳动行政处罚。通过对违法情节轻微并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劳动关系主体进行谴责和警诫,纠正其违法行为。

网友提问:行政处罚的证据种类和证明责任是什么

律师解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知识:行政处罚证据指能够证明行政处罚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行政处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及现场勘察笔录等。行政处罚证明责任是行政处罚证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机关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因而也是负有证明责任的主体。行政机关要履行这种责任,就要是证据充分、确凿,不能“推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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