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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为什么必须程序守法

2013-10-15 18:51:1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既包括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也包括其他行政法律关于程序的规定。程序守法,是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现代法制理论认为,“以法治国”的基本内容有三,一是政府的权力要受到限制,即个人享有某些不容侵犯的基本权利;二是政府权力的行使要遵守法定的程序;三是设置和加强司法机关,使前二者原理付诸实现。我国的行政诉讼法第一次对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违法方面作出了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我国法制史上,一直是“重实体,轻程序”,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制度的建设上,实体法制定得多,且也详尽;二是在执法上,认为只要是抓准了、处理对了,程序上怎么做,做得差一些都没关系。行政处罚法应当说是一部程序法,是对行政机关如何实施行政处罚进行规范。一方面对设定行政处罚作出规范,另一方面也在实施行政处罚程序上进行规范,防止滥施处罚,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法在规定了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必须遵守法定程序的同时,强调没有法定依据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在实体上“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在程序上必须“程序合法”,即使有些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如果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处罚也是无效的。这两方面是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作出的基本原则规定。行政处罚法从保护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出发,规范了行政机关的执法,体现了我国行政法制建设与现代法制国家大体上的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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