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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律师行业税率高于发达地区 呼吁建立合理征税方式

2012-10-31 01:06:31 来源:云南信息港 作者:admin-云南昆明律师

10月10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李应科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昆明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获悉,针对目前我市律师行业税率高于其他城市和地区的现状,业界呼吁加快建立合理征税方式,采取灵活的税收征收办法,有序推进查账征收工作,昆明市将力争再用3至4年时间,实现对全市律师事务所的规范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黎明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力争3至4年全市律师事务所实现规范管理

统计显示,截至去年底,昆明市已有市属律师事务所130家,执业律师1500名,其中,中共党员226名、民主党派87名、市县两级人大代表4名、政协委员6名;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律师占90%,机构和人员数量均占全省总数的30%左右。近三年间,全市律师事务所数量、律师人数已分别增长20%、43%,人均收入增长48%,年人均收入达10.36万,现已初步形成以规范化为基础,专业化为核心,规模化为方向,品牌化为目标的发展态势。

据统计,去年市属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66件,民事诉讼案件6923件,行政诉讼100件,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和法律顾问3886件,法律援助案件1686件,业务收入达1.35亿。为保障律师充分行使《律师法》赋予的权利,昆明市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执业的意见》、《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通知》、《昆明市规范和保障律师执业工作定期会商制度》三个制度创新文件,极大改善了律师会见难、调查难、取证难、阅卷难等问题。目前,全市已创建33家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并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行业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力争再用3至4年时间,使全市律师事务所实现规范管理。

创建“桥头堡建设”律师服务平台

为适应“桥头堡”建设需要,昆明市创建了律师服务“桥头堡建设”的服务平台“云南省东南亚南亚经贸合作发展联合会法律事务服务中心”,整合我省沿边州市律师资源,联合东南亚、南亚国家相关城市律师协会建立律师合作与交流机制,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促进全市律师行业发展。

推动社会矛盾解决纳入法制化轨道

昆明市充分发挥律师的“减压阀”、“稳定器”、“润滑剂”作用,健全完善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昆明五一工人维权岗、“12355”青少年综合法律服务咨询热线等工作机制,通过律师主动介入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推动社会矛盾解决纳入法制化轨道。在“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中,昆明市探索完善律师参与人民、行政和司法及医患纠纷调解的制度机制,使律师更好地服务社会。市律师协会还从市人大、政协、纪委、政法委、公检法机关、新闻媒体等单位聘任律师诚信服务监督员,建立律师行业社会监督机制,并成立维权与惩戒委员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人民检察院还将利用案件管理中心这一平台,对案件进行集中管理,建立“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机制,做好律师接待和案件信息公布工作。

检查组充分肯定昆明市贯彻执行《律师法》的有关工作,认为我市工作有重点,举措有力度,工作有成效,并要求我市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新修订的《律师法》的宣传力度,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困难问题,保障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实效性。要不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律师素质,确保工作取得新实效。

昆明市律师行业税率已高于发达地区

为深入了解昆明市律师工作现状,执法检查组还召开座谈会,听取律师代表对律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代表呼吁昆明市加快建立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会计制度,采取灵活的税收征收方式,有序推进对律师行业的查账征收工作。

过去11年,昆明律师行业税收基本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据去年财务审计数据,昆明市律师年人均业务收入10.36万,但承担的人均税收就达1.3万,行业税率12.6%,这一指标已高于天津(10%)、深圳(8%)等发达地区,也高于中西部地区大部分城市,7%的所得税税率也高于其他大部分行业。今年起,根据国家税务部门有关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通知要求,将对律师事务所税收采取查账征收方式征收,其综合税率可能达40%以上,甚至更多。

业界呼吁建立合理征税方式

与会律师代表认为,律师业为社会提供的法律服务是一项无形智力“产品”,其成本难以计算,无法体现为税前可列支的可计成本,而律师事务所现行财务却表现出利润“虚高”,按此利润进行查账征收,加重了律师行业的税负,使得昆明市律师行业出现部分律师申请从市属律师事务所转往外地所属律师事务所,或尚未执行查账征收的地、州律师事务所;还有部分规模大的律师事务所准备申请“挂靠”外地尚未执行核定税率的律师事务所;个别大所、强所准备由原来的“做大做强”转向“做小做弱”;因财务核算问题引发的合伙人与聘用律师发生纠纷;财务人员流失等现象。

针对当前问题,与会代表建议,各级司法机关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应认真落实律师在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完善诉讼法中听取律师意见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律师执业权益的保障。加强律师行业税收政策扶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建立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会计制度,改善律师税收环境,采取灵活的税收征收方式,有序推进查账征收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律师人才培养选用机制,实施律师行业优秀和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律师人才专家库,以适应全省“两强一堡”建设需要。

执法检查组提出,省、市“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要依法支持保障律师工作,为律师创造良好的执业和工作环境。律师要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素质、依法履职,积极推进全省的民主法制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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