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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男子强闯高铁验票闸机被判违法

2019-04-01 11:44:16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

法制网讯 记者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张威 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宁远县男子田某诉长沙铁路公安处长沙火车南站派出所行政处罚一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原审判决,认定田某强闯高铁验票闸机行为违法。至此,持续半年之久的田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政处罚案终于尘埃落定。长沙市两级法院先后通过判决驳回了强闯高铁闸机受到长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田某的诉讼请求,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公平正义。

事件回顾:

2018年7月16日8时58分,田某持7月17日车票在长沙高铁南站B10、11进站闸机口强闯验票闸机进站乘车,被女验票员阻拦不及用电台呼叫站台工作人员拦截,田某被站台工作人员阻拦返回通过闸机时,谩骂辱骂工作人员,并且故意将手上血迹擦到女工作人员衣服上。长沙火车南站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后,依法将田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公安值勤室接受调查,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田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田某不服处罚决定,于2018年9月17日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长沙火车南站派出所撤销处罚。雨花区法院于2018年10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双方围绕事实认定、案件性质、行政处罚程序等争议焦点问题展开激辩,长沙火车南站派出所提供了大量的现场视频调查笔录、证人证言、视频资料,足以证明田某不服管理,强闯闸机的行为,扰乱了车站公共场所秩序,属于违法行为,不容狡辩。雨花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6日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田某的诉讼请求。但是田某仍不愿承认其违法行为,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就上述争议焦点再次质证。最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长沙火车南站派出所提交的各类证据互相印证,足以证明田某的违法事实,且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幅度相当、程序合法,维持原判。

铁警提醒:

近期,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先后出台相关意见,对高铁霸座、强闯闸机、强行乘车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严惩,在此,长沙火车南站派出所民警提醒广大旅客:旅客乘车必须人、票、证一致,车票限乘当日当次车,如遇特殊紧急情况,必须改签,方准乘坐其他车次列车。使用假铁路职工工作证、冒用他人身份证、不服管理强闯闸机均是违法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旅客应通过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或12306网站等正规渠道购买车票,不要从他人手中购买车票,以免上当,耽误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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