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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特殊起诉期限分为哪五种

2014-03-16 15:46:0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法律咨询:行政诉讼特殊起诉期限分为哪五种

昆明律师回答:

①15日,如《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l 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我国目前行政法律和法规中比较普遍的规定。②30日,我国的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海关法等行政法律对起诉期限的规定都是30日。这主要适用于情况比较复杂,起诉不便的行政案件。③3个月,如《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无效或者维持专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主要存在于个别行政法律、法规之中。④2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还规定了2年的起诉期限。该《解释》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这条规定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没有告知当事人诉权和行政机关只告知当事人的诉权但是没有告知起诉期限这两种情形而设立的。⑤5年或者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第四十八条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四十九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行的;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

(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六)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第五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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