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的损失赔偿范围有哪些
2015-01-25 13:27:08 来源:http://www.chinalawyeryn.com/ 作者:admin1、直接损失,即指①对侵权直接造成的著作权使用费等收益减少或丧失的损失;②因调查、制止和消除不法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③因侵犯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而造成的财产损失。
2、间接损失,即指权利人受到侵害的著作权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它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款”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中规定的“其他重大损失”的范围。著作权的间接损失是由于造成了权利人不能正常利用该著作权进行经营活动而遭受的。侵权行为法理论一般认为,这种间接损失有3个特征:①损失的是一种未来的可得利益,在侵害行为实施时,它只具有一种财产取得的可能性,还不是一种现实的利益;②这种丧失的未来利益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而不是抽象的或者假设的;③这种可得利益必须是一定范围的,即损害著作权直接影响所及的范围,超出这个范围,不能认为是间接损失。
3、精神损害
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的赔偿主要指著作权的精神损害的赔偿。其赔偿范围仅限于对受害人人身精神权益的精神损害赔偿,不包括因侵害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而遭受的财产损失。因侵害精神权益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归入财产损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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