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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诉前著作权财产保全的程序

2015-04-11 14:00:28 来源:http://www.chinalawyeryn.com/ 作者:admin

(一)诉前财产保全的概念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 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 财产保全措施装潢诉讼案件原告方通常为了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以达到提起诉讼的最终目的,在装潢诉讼案件中一般都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 全。。

(二)诉前财产保全的特点

1、 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的主体只能是利害关系人。这里的利害关系人包括产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也包括对相应民事权利负有保护责任的人。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的财 产保全不同,诉前财产保全只能由一方当事人提起申请,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不仅可以由一方当事人提起申请,而且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在装潢诉讼中,土地使用权、建筑工程及房屋通常是一方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对象。

2、提起诉讼 前财产保全的原因是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来不及起诉,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这与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有所不同,诉讼中提起 财产保全的申请,是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二)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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