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予登记首先得具备的条件
2015-01-03 14:35:53 来源:http://www.chinalawyeryn.com/ 作者:admin首先是已领取房地产权证;其次,房屋的仅属人自愿将该房屋赠予他人,他人接受后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赠予登记。
相关法律知识: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应当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
第二十七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日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第二十八条
房屋权属登记,权利人(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登记费和权属证书工本费。
登记费的收取办法和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在国家统一制定的办法和标准颁布之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法和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权利人(申请人)逾期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登记费的3倍以下收取登记费。
第三十条
从事房屋权属登记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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