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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关系链中存在的问题

2014-05-17 11:08:2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工程项目管理是建筑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因为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建筑市场的规范也得到大大提升。但就当前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阶段而言,我国项目管理的发展还十分不成熟,多数项目管理企业没有其该有的权利,所以也就无法完成其管理、调控、监督等职责,个别施工项目甚至没有项目管理。怎样建立起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的良好关系,如何处理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之间的关系是不容忽视的,急待解决的问题,是关系到项目管理服务发展的市场动力来源的根本问题。这个问题处理好了,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才能有稳定的环境专心于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才能得到稳步长久的发展。在现实中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1. 权利的遗失。理论上,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作为业主的代理人,行使业主全部或部分的权利,这既是履行双方合约而应尽的义务,也是能够更好的去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前提。然而,在现实中,项目管理企业能够行使的权利十分的有限。主要原因是因为双方无法相互信任,相互防范,从而业主没有对项目管理企业进行真正的授权。相当一部分业主对项目管理干预过多,甚至不通过项目管理直接给工程监理、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 责任界面的模糊。首先,业主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双方在签订委托合同时不可能将责任划分的很具体。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又没有及时将双方责任细化,使一些责任处于灰色地带,多头领导和无人管理的现象经常出现。其次,由于业主过多的干涉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使本就不是十分明确的责任划分更加的模糊。最后,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本身的职责划分就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项目管理工作的质量,而且也影响了彼此的相互信任感。

3. 与工程监理的职责冲突。虽然目前多数施工项目都在采用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模式,但现实中我国目前所采用模式与国外成熟的模式相比有很大的区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出现在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这两个环节。正如前文提到的,与项目管理相比,工程监理不具备项目管理那么广泛的职责,它是一种有偿的技术技能服务,而且从发展趋势来看,工程监理向项目管理进行转型是必然的结果。但就当前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多数的企业的项目管理的作用被大大简化,其地位、作用甚至不如工程监理。个别项目中甚至不采用工程项目管理。首先,业主直接跨过项目管理企业与监理企业进行联系,这本身就造成项目管理与监理之间的矛盾。其次,虽然项目管理比工程监理的职责更加广泛,但现实中,由于项目管理无法行使其全部职责,其重要职责偏向于质量管理,而多数企业把项目监理仅仅当成“质量监理”,所以双方在对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时,无法避免的会出现意见相左,发生摩擦的情况,加深了双方矛盾。所以,可以说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是在职责上有交叉,一方正向另一方不断过度的这么既有关联又存在矛盾的双方。

4. 高素质人才的匮乏。自从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对项目管理和监理费的收取逐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理的收取,有的项目工程监理项目管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管理费对工程项目管理行业的发展和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具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和高管理能力的人才不愿意到项目管理行业来。有些高智能人才即使愿意从事这个行业,也由于项目管理企业无力常年聘用,他们多为临时抽调的情况,有项目需要时被招聘过来,项目完成后即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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