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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官司应该如何打

2015-08-02 18:52:56 来源:http://www.chinalawyeryn.com/ 作者:admin

当消费纠纷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或消费者对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和仲裁不服时,均可向法院起诉,也就是打消费官司。具体做法分别介绍如下:

1、谁有权起诉

起诉:俗称告状,指的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也就是当事人请求法院对所涉及的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行为。

按照法律的规定,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起诉的。如果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法院是不予受理的。那么,究竟什么样的人有权起诉呢?简单地讲,有诉权的人方可起诉。什么叫诉权呢?诉权就是提起诉讼的权利。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诉权呢?这就要看他是否与案件存在直接厉害关系,或者他是否是案件的权利主体。例如,一起有关商店出售劣质食品致使消费者中毒的案件,有权要求商店赔偿因食物中毒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的,是那个中毒的消费者。他与这一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他享有诉权,即他有起诉权。

2、向哪个法院起诉?

起诉要去法院,这一点消费者一般都知道。可是,法院有不同级别、不同种类,且分布在不同地区,一起消费纠纷究竟该到哪一个法院去起诉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规定,受害的消费者在致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拒绝赔偿时,可以向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产品责任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当然,受害者也可以直接向上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诉讼金额大小及案情繁简,应向不同级别的法院提出诉讼。一般讲,诉讼金额较孝案情简单的,向区、县法院起诉;纠纷金额较大、案情比较复杂的,以及涉及外商、外资的,可以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3、如何起诉

向法院提出诉讼,应提交诉状,诉状要根据被告单位数(被告是个人的按人数)附足副本。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无正职时,可由副职担任),也可以委托律师或法院许可的其他人为代理人。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名盖章。

4、对法院判决不服怎么办?

法院受理消费者纠纷案件后,一般要对案件进行调解。如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或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将进行审判。对法院所作判决不服,诉讼当事人有上诉权。诉讼当事人可在收到审判书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要制作上诉状,写明上诉理由,上一级法院受理上诉案、作出二审判决和裁定后,即为该案件的终审判决,并立即生效。如再不服,可继续提出申诉,但不能停止对判决的执行。

5、对法院的判决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对已生效的判决,如果对方不执行,可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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