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云南昆明律师网

注册 | 登录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2014-04-09 22:53:33 来源:www.chinalawyeryn.com 作者:admin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由于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都属具体行政行为,而且两者的某些行为手段在形式上相同,如“暂扣证照”,因此,有必要将两者进行区分。

第一,实质不同。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其法律效果是不同的。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的一种临时限制,如查封财物之所以是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它不是对该财物所有权的最终处分,而仅是在短期内对该财物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临时限制。

第二,对象不同。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必然以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违法为前提;行政强制措施不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与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是否违法没有必然联系。它可以针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也可针对相对人的合法行为。

第三,结果不同。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中间行为,它是为保证最终行政行为的作出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它没有到达对事件最终处理完毕的状态。如扣押财物,扣押本身不是最终的目的,它是为保证尔后行政处理决定的最终作出和执行所采取的临时措施。行政处罚则是一种最终行政行为。它的作出,表明该行政违法案件已被处理完毕。如没收财物,它表达了行政主体对该财物的最终处理。

第四,适用频率不同。行政强制措施可以适用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对同一相对方持续适用,直至其停止对社会的危害或迫使其履行完义务。行政处罚则应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即一事一罚,或一次性处罚,不能对同一事多次处罚。

第五,诉讼结果不同。行政强制措施是羁束行政行为,诉讼中对行政强制措施违法使用不当,人民法院只能判决撤销。部分行政处罚是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或具有裁量权的因素,对其中显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第六,程序不同。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一般比较简便,目的是及时有效。而行政处罚的程序比较严格、繁杂。

云南律师,昆明律师,找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律师咨询,委托云南|昆明资深律师,重大案律师,知名律师维权,需要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律师,就上云南昆明律师网
滇ICP备12000640号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0505号 版权所有:易德祥律师 返回首页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