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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制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有哪些

2014-04-09 22:55:33 来源:www.chinalawyeryn.com 作者:admin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所作的行政处理决定中规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的区别在于:

第一,行政强制执行是以相对人不履行行政主体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为前提的,而行政强制措施并不以行政机关作出的要求相对人履行特定义务的行政处理决定为前提,而是以相对人存在某种危害公共安全及其自身安全的危险性行为,或公共利益的紧迫需要为前提。如边境检查机关、海关对有关的相对人的人身及其携带的物品进行强制检查。

第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通过国家的强制,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而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预防、制止相对人危害社会、危害其自身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及蔓延,或满足公共利益的紧迫需要,使一定社会秩序保持正常状态,并不必然以相对人具有作为义务为前提。

第三,行政强制执行行为的构成,是因为相对人违背了行政机关科以的作为义务,而由行政机关强迫其履行该项义务。行政强制措施在较多情况下是因为相对人违反法定的不作为义务,而作出了行政法规范禁止的某种危险行为,由行政主体强行予以控制或消除,或相对人根本不存在法定的特定义务,但由于公共利益的紧迫需要而由行政主体临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

第四,行政强制执行是依据行政实体法规范作出,而行政强制措施则是依行政程序法规范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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