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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音像制品的注意事项

2014-02-13 23:48:4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进口音像制品,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节目内容:以下节目内容购买时一定要慎重:有《音像制品管理条例》、《音像制品内容审查标准》规定禁止内容的不要买;文化部审查未通过的尽量不要买(文化部已经将近年审查未通过的节目在本网上公布,可以查阅);境外的电影节目都经过审查分级,一般是限制级的或禁止青少年及儿童观看的,如香港的ⅡB级以上,美国的R级以上的节目购买时要慎重;艺术质量十分低下,主题思想平庸或有问题的垃圾片,尽管便宜,购买时也要慎重;动画片中的日本成人动画,含有暴力、色情、犯罪内容的动画片,尽量不要买;流行音乐中的重金属类摇滚或歌词中有大量脏话、色情内容的,表现颓废、悲观厌世、无聊、低级趣味、发泄对社会不满的音乐节目,尽量不要买。

二、版权: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国法规规定,不允许平行进口,包括版权贸易与版权贸易之间,版权贸易与成品进口之间同一节目不能同时进口。《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规定在版权授权期内,禁止进口该节目的成品;反过来,如果境外版权持有者与境内成品进口单位有约定独家经营其节目,那么在其约定期间不能进口版权。所以购买节目时应注意避免与别人进口的节目发生冲突。二是进口节目最好找其原始版权拥有者,现在有些中间商或代理商不讲信用甚至恶意欺骗,将其代理期已过或没有大陆地区代理权的节目卖给大陆的音像公司,有的甚至将已经卖过的节目更改名称骗取认证和审批。如,日本和韩国有的代理商以前委托我国香港或台湾地区的代理商代理到大陆的版权,近来,他们又自己直接向大陆卖版权,这样必然有冲突。

近年,文化部除了根据版权局撤销认证而取消进口审批文号外,还制止了一批更改名称等骗取认证的重复引进的节目。还有一些不法商人把明知已经审查未通过的节目向国内多家单位兜售,收取定金。所以购买节目时千万要注意。另外还有外商向大陆购买版权,规定在大陆以外发行的节目竟然又卖回大陆,所以一定要弄清原始版权持有者。还有中外合拍的电视剧、电影等,有的规定境内一方拥有大陆音像制品发行权,但外方又向大陆卖音像版权,这是不允许的。还有的代理商在代理权期限过后或被中止代理权后,仍以欺骗手段向代理商转卖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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