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者的利益
2014-04-12 23:12:4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在录制技术尚未发展时,观众必须到剧场,必须付费才能观看演员的表演。每一位艺 术家进行表演创作,他们总是希望能使更多的人观看,在人群中传播。自从留声机、电 影放映机、录像机、广播机械被广泛地使用和唱片、广播、电影、电视、人造地球卫星 的发明和出现,使表演者的希望成为现实。录音、录像和电影摄制技术将演员的声音和 表演进行录制,固定在唱片上、电影胶片上和录像带上,演员的表演不再是短暂的,演 员的声音和表演凭借无线广播、电视机、录音机有了被广泛传播和复制的可能,它不仅 使表演公开传送给几乎是无限的听众和观众成为可能,也使艺术家的表演得以公开传播 、复制和被再次使用成为可能。人们可以足不出户,不必再到剧场去,不必付费购买演 出票,坐在家里或者在任何的公共场所,欣赏到表演者的表演。因此,技术进步为人们 以持久的方式享受音乐和欣赏表演提供了可能。
表演者维持生计的经济收入主要依靠票房,观众到剧场享受舞台表演这种形式的机会 越多的时候,剧场演出场次也越多,表演者获得的报酬也就越多。然而,观众利用机械 复制和广播等技术欣赏表演的时候,表演者进行现场表演的机会就会随之减少,观众不 再到剧场观看表演,也就没有了剧场和票房的收入,表演者就会面临收入减少和失业的 威胁。同时表演者演出市场与唱片制作商、广播组织、电视生产商和电影摄制公司的利 益也会因此发生冲突,导致表演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科学技术的发明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但技术进步对这些艺术家造成的影响亦是灾 难性的。据有关资料显示,1939年国际劳工局对一些国家的表演市场进行过统计,法国 在1925年大约
有十万戏剧表演者,其中仅有一千五百位艺术家拥有一项职业;1935年美 国就有一万五千位失业的音乐家需要救助;1936年日本的音乐工作者的失业比例占失业 者41%;1937年维也纳音乐工作者在同行业中的失业率高达90%。20世纪30年代中期,世 界许多国家的表演业作为本国的文化事业曾一度濒于衰落。因此,各国表演者呼吁修改 本国的版权法,以法律形式确认表演者的权利,从而达到保护表演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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