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云南昆明律师网

注册 | 登录

怎样建立物业管理服务监理制度

2014-03-30 10:35:0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鉴于业主、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专业知识上的不对称,在相互之间搭建专业知识对称的平台,笔者认为可以参照工程建设监理制度设立物业服务监理师,由物业服务监理师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建立物业服务监理师制度的一些初步设想如下:

⒈物业服务监理师定位为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工作目标是维护业主利益,创建和谐有序的小区环境,工作原则是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以物业服务监理师应有的职业水准和职业纪律、职业道德为业主服务;

⒉物业服务监理师的主要工作:⑴按照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约履行,保证服务质量,并定期提供监理报告(周报或月报),提交业委会,作为付费依据;⑵接受业主的日常咨询,对业主针对物业服务质量提出的要求和投诉向物业服务企业交涉;⑶运用专业技能,拓宽小区内物业经营用房、电梯广告位出租等能为业主创收的渠道,为业主筹资;

⒊物业服务监理师由业委会通过招标方式选聘;

⒋为避免物业服务监理师被物业服务企业腐败的道德风险,或执业能力差无力维护业主利益,业委会应当有权随时解聘物业服务监理师,而且要设置较低的条件,比如三分之一的业委会成员或10%的业主附议提出解聘物业服务监理师,业委会就应当解聘物业服务监理师;

⒌业主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服务要求和交涉相关问题,但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应当立即放弃直接解决争议,而将该争议交由物业服务监理师,物业服务监理师接受争议时,认为业主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做好解释说服工作,认为业主要求合理的,向物业服务企业交涉,维护业主权益;

⒍物业服务监理师对业委会不合理的指示有权要求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⒎物业服务监理师有权向业主大会提出议案,提出有利于物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对物业服务企业续聘和解聘的建议;

⒏建立物业服务监理师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物业服务监理师应当遵守的职业纪律,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监管,处罚、清除违反职业纪律侵害业主利益的物业服务监理师。

云南律师,昆明律师,找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律师咨询,委托云南|昆明资深律师,重大案律师,知名律师维权,需要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律师,就上云南昆明律师网
滇ICP备12000640号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0505号 版权所有:易德祥律师 返回首页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