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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价中标”给工程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

2014-05-06 23:11:2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陈加元副省长在2008年12月5日的全省建设工程工作电视电话上指出,“各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要严格监督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防止不合理的低价、不合理工期的招标行为。这个问题现在比较突出,前几年我们实行了最最低价中标的制度,这对于当时条件下坚持公平、公开,防止腐败现象起了一定作用。但是从这几年实际情况来看,也出现了弊端。最最低价中标从实际情况来看,必然是三种结果:第一种情况就是企业严重亏损,第二种情况就是偷工减料,不注重质量和安全,第三种情况就是不断调整项目调整预算,追加投资。这三种情况的实际结果可能跟我们原来预期的防止腐败恰恰相反,有关部门要研究。”说明有关领导也已意识到了不合理最低价中标给建设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带来的弊端。

首先,最低价中标造成施工企业经营困难,影响了企业的发展。近几年大部分施工企业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一直处于低水平,甚至无科技创新的投入,多年拿不出一项科研成果。并非企业不重视科学技术的进步,而是无力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科技创新。施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和动能严重不足。

其次是质量隐患问题。有的施工单位为了追求利润或不出现较大亏损,不惜偷工减料以降低工程成本,从而影响工程质量。

第三是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隐患增多。最低价中标后,在安全投入上往往选择投机心理,重眼前利益,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设施能省则省,该投入的也没有到位,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增多,安生生产事故得不到有效遏制。

最后,最低价中标容易引发其他问题。曾有一种说法,工程最低价中标后,施工单位可以通过标后管理来避免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等诸多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但在现实施工中,标后管理是很难抓出成效的,且管理成本居高不下。目前为何有劣质建材的买卖市场?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是一种经济规律:施工企业最低价中标后,必须采取多种途径降低成本,有的就靠偷工减料来平衡“最低价中标”带来的成本缺口。另外,随着最低价中标在施工招标中的蔓延,勘探低价、设计低价、监理低价也会相继产生。“一分价一分货”,最低价中标亦影响勘察、设计和监理等中介服务商的服务质量。因为最低价中标,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有的一个监理人员管几个项目,甚至出现监理人员同情或默许偷工减料的这种不正常情况的发生。这种状况继续下去,如何保证工程不出质量安全事故?恶性循环是最低价中标的必然结果。工程造价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施工行为,合理的工程造价是施工企业的生命线,当承包人所揽的工程难以盈利甚至亏本时,它的第一个反映就是如何降低成本,千方百计挽回损失。在购买材料时,钻清单和合同的漏洞,利用施工中设计变量等提高造价;在施工时不按施工规范操作,减少材料、人工、机械的投入;在人力投入上,尽量使用廉价劳动力;任意克扣和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样的“隐患”数量和爆发力会越来越大,一旦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会波及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社会治安多个领域。这一系列问题将会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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