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和执行逮捕的机关是哪些
2014-03-25 23:42:3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法律咨询:
您好,请问,决定和执行逮捕的机关是哪些?
昆明律师解答:
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由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相关法律知识:
提高有期徒刑标准――三年以上
逮捕标准与被羁押人数具有相关性。如果把逮捕条件定为有期徒刑,鉴于我国所有的刑法条文中都挂有有期徒刑条款,以有期徒刑作为逮捕条件意义不大。但有期徒刑毕竟是一个具体的概念,只要把其刑期提高就有利于减少在押人员的数量。按照我国的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是在六个月至十五年之间。一般来说,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是不会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对其没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可以把把逮捕的条件提到三年以上徒刑的标准,三年以上必定是要降低一些逮捕比例。当然,不逮捕不足以防卫社会之类的规定也是可以保留的。
法国的《刑事诉讼法典》第143-1条也是把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作为逮捕的基础条件:“被审查人可能判处轻罪刑罚,期间为三年或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作为先行的羁押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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